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的公示 企业名称: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:余添财 企业所在地:蕲春县经济开发区李时珍大道8号 排放废水污染物名称:pH、COD、氨氮、悬浮物、石油类、总磷 排放方式: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兴龙污水处理厂 排放浓度:pH值8.54~8.59、化学需氧量62~69mg/L、氮氮17.2~19.9mg/L、悬浮物42~47mg/L、石油类1.11~1.49mg/L、总磷1.06~1.17mg/L 排放总量:COD0.0219t/a、氨氮0.022t/a 排放废气污染物名称: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、铅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 排放方式:有组织 排放浓度:颗粒物4.8~23.5mg/m3、非甲烷总烃41.2~44.6mg/m3、铅及其化合物0.01~0.02mg/m3、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 排放总量:颗粒物3.965t/a、非甲烷总烃3.408t/a、铅及其化合物0.0013t/a、 排放超标:无 排放超总量: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生环部令38号)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发布湖北省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鄂环办[2022]21号)文件要求,我公司拟定2022年8月开展此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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